1、凡在本区建设的住宅及相关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实行审批制度。
2、初步设计审批执行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规(95)0633号文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府办(2003)13号文。
3、初步设计审查对象、办法、提交资料及受理窗口。
(1) 审查对象:
① 基本项目:本区范围内,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
② 重点项目: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在中心城区和四个中心镇等区域;在高速公路、区级主干道两侧4公里范围内,或者其他景观住宅。
(2) 审查办法:
① 基本项目由区房地局会同区发改委、建委、公安分局、规划局、环保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会审意见。
② 重点项目先由区房地局邀请专家组评审后,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
③ 初步设计申请受理,设计会审通过后,由区房地局作出书面批复,此批复作为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文件之一。
(3) 提交资料:
①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审报告。
② 批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用地批复)影印件。
③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④ 规划部门核发的详规批复及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复印件)。
⑤ 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全套初步设计文件,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的资料。
⑥ 由国外或港、澳、台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须提交国内设计顾问单位的咨询意见书。
⑦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设备和材料清单、总概算,必须加盖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出图专用章)。
(4) 受理窗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住宅计划管理科。
4、 2008年审批情况汇总(截止至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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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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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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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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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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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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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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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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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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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堰镇21、23街坊部分旧城改造
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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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鹏房地产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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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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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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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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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堰镇21、23街坊部分旧城改造
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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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鹏房地产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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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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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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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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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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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下镇1号地块景展家园二期一
批配套商品房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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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廊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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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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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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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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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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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下镇2号地块景展家园二期二
批配套商品房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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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廊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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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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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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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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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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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新城棕榈湾花园(二期)商品
住宅人防地下车库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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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思致置业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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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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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8)
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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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泾镇珠溪苑二期商品房初步
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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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禹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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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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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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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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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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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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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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