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沪房地资规(2005)202号文。
2、 2005年度上海市创建“四高”优秀小区创建考评必备条件、申报办法、验收要求及应提供资料。
(1) 创建考评必备条件
① 小区所有规划和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② 小区建设必须达到“无渗漏”标准,住宅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③ 小区建设必须实行电缆入地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外机设置(包括滴水管、内外机连接管及晾衣架等)必须安全、统一、隐蔽、美观;
④ 小区智能化配置必须符合《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大纲》中基本配置的要求;
⑤ 小区住宅推进并实施全装修,2005年创建及验收的住宅小区必须按申报时签订的创建协议书要求实施;
⑥ 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必须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⑦ 物业的前期管理必须有齐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创建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计划和方案);完好的、无搭建的房屋外观;良好的设备设施、保安、消防、绿化、环卫管理。
(2) 申报办法
凡要参加创建活动并申报创建"四高"优秀小区的住宅建设单位,均可向区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申报表;
② 创建工作计划(建设方案)
·开发建设计划
·规划设计特点
·建筑及房型设计特点
·环境设计特点
·技术配置情况及“四新”成果应用情况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
·详细规划方案图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典型标准层及主要房型平面图
(3) 验收要求
① 凡新建小区未达到创建协议要求的不予验收;
② 考评分低于70分为不及格,不予通过验收;
③ 未按创建计划批复要求的,不予验收;
④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⑤ 本年度验收标准按照《2005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考核评分表》执行。
(4) 提供资料
已建成的创“四高”优秀小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 验收申报表
② “四高”优秀小区开发建设综合验收报告
·开发建设情况(包括前期物业)
·规划实施情况
·技术配置及“四新”成果应用情况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有关实景照片
3、 金山区已列入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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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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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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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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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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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卫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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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鑫阳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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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山鑫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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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示范居住小区,
已建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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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岸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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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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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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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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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思致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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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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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韶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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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岛龙洲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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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策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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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地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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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倍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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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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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蒙山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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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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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浙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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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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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春满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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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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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苑二、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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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言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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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紫荆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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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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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海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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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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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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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发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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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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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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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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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镇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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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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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郊区征地安置
住房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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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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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融氏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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