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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地(2006)第100号
关于开展第1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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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1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为了组织好今年的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1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金山实际,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目的
以全国“土地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覆盖全面、深入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合理用地管地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支持和促进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郊区建设。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深远意义。
2、宣传我国的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3、宣传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4、针对市民的提问,做好政策解释和便民问答。
三、活动形式
(一)利用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活动。
1、邀请金山电视台对我区依法合理用地的典型和各镇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题采访,于6月25日前后,在金山电视台进行播放。
2、在《金山报》出一期专刊,介绍我区近年来土地规划、农民宅基地置换、土地复垦、权证管理、征地补偿等相关内容。
3、通过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网站,将这次活动的相关内容上网公布,增强影响面。
(二)召开“土地日”专题研讨会。
1、初定于6月11日,召开各镇房地所、局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动员会。
2、初定于6月23日,召开各镇、区有关部委办局分管领导座谈会。
(三)开展咨询活动,编发宣传资料。
在6月25日前后,选择人流较为集中的地点开展业务咨询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镇房地所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文艺节目、摄影展等),深入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求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区局层面的宣传活动由区房地局办公室会同规划科、土地利用科、执法科、监察中队、监察室、土地储备中心、征地事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组织落实。
(二)各镇宣传活动以镇房地所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土地日”当日,各镇房地所领导应深入基层,参与当天的宣传活动。
(三)“土地日”宣传活动中,要善于积累资料,特别是好的宣传项目要及时上报区房地局,积极参加市局“好项目”评比活动。
特此通知
附:《2006.6.25全国土地日专辑》
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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