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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土地日”房地管理政策问答题

第1题
  问:村民委员会擅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建厂房是不是违法行为?
  答:是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

第2题
  问:农村村民在自己承包田里开挖渔塘养鱼是不是可以?
  答:不可以。开挖渔塘破坏了耕作层,违反规定国家关于保护耕地的条款。

第3题
  问:村委会将原生产队的旧仓库出租给个体企业办工厂影响周边环境是不是违法行为?
  答:是,应予以处罚。

第4题
  问:农村村民在自己宅基地范围内未经批准造房对不对?村委会有没有权批准?
  答:不对。农村村民在自己宅基地范围内造房应经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村委会无权审批。

第5题
  问:农村村民在自己的房屋上加层要不要报上级部门批准?
  答:加层应报房地产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加层应予拆除。

第6题
  问:征地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答: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第7题
  问:实施征地拆迁,是不是以户口簿为拆迁补偿计户的依据?
  答:户口簿不是房屋拆迁补偿计户的依据。

第8题
  问:农村宅基地动拆迁的过渡费单价是多少?
  答:在过渡期内,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

第9题
  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何时实施?
  答: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10题
  问: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形式是什么?
  答: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易地新建房屋两种形式。

第11题
  问:什么是“廉租住房”?
  答:“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的租金配租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第12题
  问:廉租住房资金如何解决?
  答:廉租住房资金分担比例仍保持市财政80%,区财政20%。实物配租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土地净收益的一定比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部分、社会捐款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13题
  问:申请廉租住房最主要的的两个条件是什么?
  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第14题
  问: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二种?
  答: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

第15题
  问:目前上海市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的条件是什么?
  答: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主要是符合廉租住房一般申请条件中的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

第16题
  问:目前本区租金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按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32元。

第17题
  问: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方式有哪些?
  答: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应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采用协议方式或者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18题
  问:楼层内路灯维修费、电费应从哪里支出?
  答:房屋楼层照明路灯电费应以幢为单位每月按户分摊,由房屋业主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本幢业主按各自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第19题
  问: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在公用部位的收益如何处理?
  答: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20题
  问: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答: 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化、道路、场地等;

第21题
  问:业主应从何时起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22题
  问: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应当由多少业主参加?
  答: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第23题
  问:维修资金的续筹有何规定?
  答: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次筹集资金总额的30%时, 业主大会应当就再次筹集方案作出决定,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24题
  问: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时间地点及确定业主委员会会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等相关工作,应以什么形式在小区内公告?
  答:书面形式。

第25题
  问: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是否属于物业费开支范围?
  答:是。

第26题
  问:当拟征地告知书在被拟征地村张贴之日起是否可以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属物或农作物?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属物或农作物在证地补偿时是否可以补偿?
  答:不可以。不予补偿。

第27题
  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第28题
  问:征用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与管理?
  答:归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委托管理,确保增值,专款专用,定期上墙公布。

第29题

  问:目前,青苗补偿文号、标准是什么?
  答:补偿标准是粮棉地:1570元/亩;蔬菜地:2900元/亩。[青苗补偿文号为沪价商(2006)9号文]

第30题
  问:目前,征地财物补偿文号是什么?
  答:征地财物补偿文号为沪房地资法(2007)277号文。

第31题
  问: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是否需要换届改选?期满前多少时间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述业主委员会的
  答:期满两个月前。

第32题
  问:《物权法》实施后,对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和新的表决规则有什么新规定吗?
  答:《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和新的表决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维修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